檢定辦法
【檢定項目】
傳統笙、三十六簧笙、古箏、笛子、二胡、琵琶、柳琴、揚琴、中阮
【檢定方式】
1.第一級~第三級:
*指定曲一首。
*依所公佈之自選曲中,任選一首。
2.第四級~第七級:
*指定曲一首。
*依所公佈之自選曲中,任選兩首,現場抽一首演奏。
3.第八級~第十級:
*無指定曲。
*依所公佈之自選曲中,任選兩首演奏。
【循級檢定】
1.第一級~第七級,鼓勵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參加檢定、但亦可參加跳級檢定(只可跳級一次)。
2.第八級~第十級,須先通過第七級檢定,再逐級參加檢定,不可跳級。
【跳級檢定】
1.凡參加跳級檢定者,不需增加考級費用及考級曲目。
2.第二級~第七級,可視個人程度參加跳級檢定,但需由指導老師推薦參加 (需填寫〝教師推薦表〞)。
3.凡未通過跳級檢定者,最高只能以未通過級數的前一級再報名跳級檢定。
例:阿貴於上一次報名第七級跳級檢定時,未達合格標準,所以這次最高只能報名第六級跳級檢定,
如再未通過,下次只能從第五級開始,依此類推。
4.凡已通過跳級檢定者,往後各級檢定必須逐級報名,不得再次跳級。
【檢定演奏時間】
初級:指定曲、自選曲全曲演奏完以6分鐘為上限。
中級:指定曲、自選曲總時數以8分鐘以內為限,採兩首分開計時按鈴
(時間分配由現場評審決定)。
高級:自選曲總時數以12分鐘以內為限,採兩首分開計時按鈴
(時間分配由現場評審決定)。
【演奏規定事項】
1.演奏時間包含「換曲」及「更換樂器」時間。
2.若評審於檢定者演奏單曲結束前,已評定成績,則可提前按鈴要求結束演奏。
3.評審可要求檢定者選段演奏。
4.現場演奏時,可不演奏重覆樂段。
5.曲譜、版本均以主辦單位公佈為標準。
6.不可有任何形式的伴奏。
7.所有曲目一律背譜,視譜不予計分。
8.實際年齡達四十歲以上之檢定者(須出示身分證),可視譜演奏(譜架請自備)。
【其他注意事項】
1.因故不能參加檢定者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,得順延一次至下個相同地區(或不同地區)之場次,
逾期將取消該次報名資格,爾後參加需重新繳交報名費及完成所有報名手續。
2.若報名資料不齊全者,經通知補件,而逾時未補齊者,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,本會將不受理報名,
且將不予退費。
3.報名跳級檢定者,必須由教師推薦,並詳細填寫教師推薦函。
4.檢定過程之錄音、攝影,均由主辦單位統一辦理,不得攜帶任何攝、 錄、影音之器材進入檢定會場。
5.檢定會場,暫不開放觀眾入席。
6.有關考級檢定辦法,依本會訂定之規則辦理。
7.大會現場不提供休息區的椅子,請檢定者自理。
8.凡團體報名人數達50人以上者,可向本會申請另排考級時間及場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