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國樂學會 陳先進先生獎學金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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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/20/2017 4:13:17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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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國樂學會 陳先進先生獎學金公告 一、宗旨: 中華民國國樂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緬懷樂界前賢,鼓勵在中國音樂領域品學兼優同學,激勵勤學向上精神,特於國立臺灣藝術大學、國立臺南藝術大學、中國文化大學三校中國音樂學系設置本獎學金。 二、獎助名額及金額: (一)獎學金名額:每校每年六名(大學部四名,碩士班二名)。 ※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設有進修學士班,如有學生申請,將大學部二名名額配屬進修學士班。 ※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學士班採七年一貫制,一~三年級不在此獎助之列。 (二)獎學金金額:碩士班學生每名新台幣7,000元整; 大學部及進修學士班每名新台幣4,000元整。 三、申請資格: (一)105年度第一學期操行學業成績均達八十分以上者,且成績達班上前20%以內之在學學生。 (國立臺灣藝術大學、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兩校碩士班同學,無排名成績單亦可申請。) (二)凡獲得當學期該系其他獎學金者,不予審核(不限清寒獎學金)。 四、申請資料: (一)獎學金申請表 (洽系辦或本會官網下載http://www.scm.org.tw/)。 (二)申請人自傳、傑出表現彙整表(各以A4一頁為限,雙面印刷,超過頁數本會將酌以移除)。 (三)105年度第一學期之學業、操行成績證明。 (四)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、最近兩吋半身照片一張。 五、審核程序: 本會依本辦法之宗旨設立「獎學金審核小組」,以公正、嚴謹方式辦理審核作業: (一)收件及初審:由本會秘書處檢視申請人應檢附之證明文件,若未在通知後七天內補 齊全,將視為無條件放棄而不予受理。 (二)審查:由本會邀請專家學者,依據學業、操行及各項評選標準,進行審查,相關審查 規定另以要點訂定之。 六、申請時間及發放方式: (一)申請時間:公告日開始收件至四月十四日截止,以郵戳為憑。 (二)發放方式:擇日於先進精品國樂,頒發獎學金及獎狀一只。 七、收件地址 本會通訊處:10451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5號3樓之8。 聯絡人:劉宛儒 小姐。 e-mail:scm.adsl@msa.hinet.net。 聯絡電話:(02)2531-1997。 八、本要點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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