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臺北市國樂職業工會章程】草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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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/7/29 下午 07:25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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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臺北市國樂職業工會章程】草案
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本章程依據工會法及工會法施行細則暨相關法令訂定之。 第 2 條 本會定名為臺北市國樂職業工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 第 3 條 本會以輔導會員就業、改善工作及福利、提升臺灣國樂就業環境為宗旨。 第 4 條 本會以臺北市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,會址設於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5號3樓之8。
第 二 章 組織 第 5 條 工會之任務如下: 一、團體協約之締結、修改或廢止。 二、勞資爭議之處理。 三、勞動條件、勞工安全衛生及會員福利事項之促進。 四、勞工政策與法令之制(訂)定及修正之推動。 五、勞工教育之舉辦。 六、會員就業之協助。 七、會員康樂事項之舉辦。 八、工會或會員糾紛事件之調處。 九、依法令從事事業之舉辦。 十、勞工家庭生計之調查及勞工統計之編製。 十一、其他合於第3條宗旨及法律規定之事項。
※完整章程請下載附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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